1、须全体继承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书。全体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已死亡的需提供证明文件。“父母子女”指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婚生和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不能到场的继承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书。 3、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需提供具有监护权的相关证明。 4、根据遗嘱继承的,需提供公证遗嘱。 5、亲属关系证明须说明以下内容:(1)死者的父母情况,是否在世?是否有养父母和继父母?(2)配偶情况,是否原配或再婚,与配偶离异的时间或配偶死亡的时间;(3)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和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针对房屋继承权如何进行公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进行继承权公证的程序是:一般先由当事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然后,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最后,经审查通过的,由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 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银行存折等。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五)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