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事拘留后家属怎么检查案件进度,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报案人可通过报案回执单中的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并发给报警回执。对属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要在一周内办妥,未能办妥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要在两天内转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犯罪嫌疑人方可以打电话询问相关主管单位,也可以委托律师跟进案情。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无权私人查询刑事案件进度,即使是案件受害人,对其也是保密的。公安机关也没有向任何人包括受害人在内告知案件侦查进度的义务,即便是对律师也只能提供基本案情,侦查情况也是保密的。此举是为了隐藏案情进度,以防泄露情况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带来工作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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