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外婚姻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去哪里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我国,涉外婚姻离婚时,除了普通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证据外,还要准备以下材料:首先,不管是任何涉外诉讼,外国人都应当向法院提交护照等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其次,如果双方是在国外结婚的,婚姻证件应当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果外国人一方委托诉讼代理人时,是在中国境外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需要该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果是在中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只需要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还要提醒您的是,如果有共同财产在国外的,尽管我国法院可以委托外国法院代为调查当地财产状况,但这无疑会拉长诉讼时间,所以建议您提前准备经使领馆认证过的资产证明。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