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那么,关于车祸后遗症的赔偿金,一、关于车祸后遗症的赔偿金法律支持的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实际发生额,而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并发症、后遗症没有明确的说法。不过一般交通事故如以后因交通事故引起后遗症,可再申请鉴定,然后根据伤残鉴定的具体情形要求赔偿。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如果双方最初达成的调解协议中,并未包括残疾赔偿金、鉴定费项目,那么受害人的这两项诉讼请求法院应当支持;而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在原调解协议中进行了约定且已赔付,不能再次要求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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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现后遗症的话,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以下的赔偿: 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受害者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收入; 2、在治疗期间,因为行动不便,受害者聘请护工照顾自己的生活所花费的护理费用; 3、受害人及其陪护的人员因为治疗或者转院花费的交通费用,受害者需要出具发票作为凭证; 4、受害者及其陪护的人员治疗花费的住宿费用,赔偿金额可参考当地机关的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补贴; 5、受害者及其陪护的人员治疗期间的伙食费,赔偿金额可参考当地机关的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贴。
车祸后遗症的赔偿: 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受害者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收入; 2、在治疗期间,因为行动不便,受害者聘请护工照顾自己的生活所花费的护理费用; 3、受害人及其陪护的人员因为治疗或者转院花费的交通费用,受害者需要出具发票作为凭证; 4、受害者及其陪护的人员治疗花费的住宿费用,赔偿金额可参考当地机关的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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