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要准备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需交的材料有: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