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针对公证机关的强制执行裁定如何行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行政机关行使强制执行权,应当《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包括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按照下列程序来进行:先由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及时履行;然后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由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或者申请法院执行;再在执行完毕后,终结执行程序;最后结束该案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