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过程中打伤人怎么认定,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其特征在于: 1、客观上出现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2、这种重伤、死亡的结果是由抢劫的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等手段行为所直接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人对这种严重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有罪过,一般是过失,但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杀人。对于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不应视为“抢劫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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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打伤民警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故意阻碍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罪定罪标准如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抢劫罪预备的认定:如果行为人是为了实施抢劫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可认定为是抢劫罪预备。对于抢劫罪的预备犯,可以比照抢劫罪的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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