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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怎么算?

2022-07-19 16: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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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19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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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在上一次的判决书下达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判决书生效日期是案件中最后一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后上诉期满之日。起诉离婚的时间计算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这种情况下,并非是指法院作出判决的当日,而应该是法院作出不准离婚判决并且判决开始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种即调解和好的情况。需要注意:很多离婚案件在诉讼过程中都会出现撤诉,却并非都是调解和好的撤诉。即便如此,无论哪种撤诉,都要从撤诉第二天开始计算。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算时间的方式:从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之日起计算六个月时间。但若当事人能提供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前述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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