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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追诉标准中

2022-03-19 09: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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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9 回复

专业分析:

1、追诉标准上,当然要有一定时长的持续性,但法律未明确规定具体时间。辽宁省在量刑上的具体规定是:“非法拘禁他人,不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3-6个月起刑;满24小时的,可以增加1-2个月刑期;每增加12小时,可以增加1-2个月刑期。 所以,在辽宁省范围内,24小时不是追诉标准。 2、但是,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对于证据材料中证明的具体行为细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会从指控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而辩护律师会从辩护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法院最终会采纳哪一种解读方式,就看哪一种解读更有理有据。 3、如果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事辩护律师处理。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以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为核心的具体工作的逐步展开过程。 律师是专业人士,与医生分脑科、胸科等专科一样、也是分民事、刑辩等专业的。所以应当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事辩护律师 即便不方便委托律师介入案件,也要及时就案件的最新进展向刑事律师咨询,以便得到辩护思路与辩护方法上的指导。刑事案件没有小案件,任其发展、坐等结果不是办法,积极、主动进行辩护才好。 律师工作无休息日,每天5:00到24:点击左侧本律师照片,可以查询到网址)详查联系方式、收费标准、办案杂记、罪名研究、辩护技巧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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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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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拘禁持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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