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孩子变更姓名的程序有两种:第一,对于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变更办理条件,但是司法实践中各地的公安局都会要求未成年子父母双方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意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第二,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姓名变更,可以由子女自己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姓名的变更,无需父母去办理公证同意。
针对父母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父母再婚孩子改姓需要办理如下手续:一般需先由父母自行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然后,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申请变更登记。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