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对象是劳动者,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一般来说,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针对什么人可以随便签劳动合同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求支付该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