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借贷是一种网络贷款平台,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 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 二、“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模式。 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甚至有由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 三、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 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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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该合同是指借贷双方在进入网贷平台后,通过自我判断确定借贷对象后在平台上签订的借款合同。网络平台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则负责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划拨贷款至借款人账户,收取出借人应得利息,负责违约催收工作; 2、居间合同。该合同是指P2P网络借贷平台开展的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与交易匹配、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而网络平台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关于P2P网络借贷公司所从事的中介应定性为金融信息中介还是金融信用中介,根据最新的立法动向以及各方的倾向性意见,将其界定为金融信息中介应更为合适; 3、担保合同。该合同是指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担保关系,由借款人和第三方担保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一般由网贷平台自身或由其设立的专门担保机构)。当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时,由担保人先行向出借人垫付借款人欠款,并获得向出借人追索权利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类型有:1、有限责任公司;2、无限责任公司;3、股份有限公司;4、两合公司;5、股份两合公司。但是目前我国最常见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两种类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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