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十二条相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组成,职工辞职后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用退还给用人单位。具体条款如下: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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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是可以退的。如有以下几种情况可申请退职工养老保险: 1、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15年,如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去境外定居生活,或者直接移民; 3、如果职工去世,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为16%。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 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各省具体调整或过渡方案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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