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贷还款时注意事项 (一)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二)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2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三)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 (四)刑法中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如故意伤害等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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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欠条要注意下列问题: 1.欠条的格式应规范、清晰。 2.欠条的主体身份要准确。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3.为避免事后修改,字据最好采取打印的方式,一式两份。 4.用语要规范。约定要明确,避免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大约、可能等等。涉及数字部分,应当同时书写大小写。
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种: 1、借贷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2、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4、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如果出借人已经收取了部分高利贷利息,在法院认定利率超过法定标准后,先收取的高利息可抵充未偿付的合法部分的本息。 借高利贷要注意以下问题: 1、高利贷是违法的,违法的东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高于银行利率4倍以上的民间借贷就算高利贷,如果你是放贷者,要承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责任,同时,在催款过程中如果使用了什么非法手段,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2、如果你是借贷者,首先就要考虑你是否还得起,如果还不起就不要借,虽然国家不保护高利贷行为,但是放高利贷者通常都有一定的势力,不是普通百姓可以承受的。 3、建议朋友们都到银行申请贷款,或者找亲朋好友临时借款,高利贷的浑水,很有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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