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一)未经省邮政管理部门批准,邮政企业擅自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或者将邮政自办营业场所改为代办营业场所;(二)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未办齐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业务种类。
针对邮政业务经营会受到哪些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异地经营应当在经营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没有注册登记的,由当地工商部门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