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规范,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范的法律、法规,才涉及到合同无效的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卖方则可能要交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满足免税条件的就可以不用交,具体由谁承担要看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了由买方承担房屋交易过程中的所有税费的话,就必须由买方承担。具体到本案,涉案协议条款中“净”应理解为纯粹之意,“净拿”应理解为最终纯得之意,结合双方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净拿104万”以及当前房屋买卖交易习惯,应理解为由李女士承担交易中产生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卖房人最终纯得104万元。因此,双方因个人所得税由谁负担产生争议导致合同未能履行,主要原因在于买房人,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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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法修改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到了5000。
个人出租自有房产所得的房租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房产出租所获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内容的财产租赁所得,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目前房产出租所获得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10%。 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两种情况计算,房租收入以一个月为单位进行计算: 房租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房租收入一准予扣除项目费用-修缮费用-800; 房租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房租收入-准予扣除项目费用-修缮费用]×(1--20%)。 准予扣除的项目费用包括出租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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