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简单说,就是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为什么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呢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没有债务人的身份资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时候,才向债务人要身份资料,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肯定不愿意给。没有资料就立不了案,怎么办届时只能委托律师去公安机关调查,如果朋上债务人不是本地人,那还得到外地公安机关去调查,相当的麻烦。所以,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债务人提供身份资料。债务人向你借钱的时候,什么要求都是会答应的。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针对借款合同需要向借款人提供哪些资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借款时,借款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与借款人资格有关的情况;借款人财务状况真实。根据规定,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贷款,期限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依规定随时返还,可敦促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有借款人和共有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银行认可的收入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原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