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时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 以我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即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法院将拒绝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若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针对民事仲裁后一方不同意协商解决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调解不成的,等待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看看裁决书怎么说,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调解必须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进行安排,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调解,那么仲裁员不能强行调解,只能根据证据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依法做出裁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