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借条上写借款人对方不承认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借条但借款人不承认,只要是他本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即使对方不承认但是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也可以要回来,对方否认可以申请鉴定或是别的辅助的证据证明该欠条的效力和对方欠债的事实。首先需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证据,从而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偿付债务,如果对方无能力偿还,建议走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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