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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子骨折司法鉴定程序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司法鉴定的条件如下: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鼻骨骨折一般见于鼻骨部位的直接暴力损伤,比如是局部创伤,钝器打击。如果鼻骨骨折,没有明显的移位,并不影响患者外观和呼吸,是可以保守治疗,是可以治愈的。这种情况是没有办法评上伤残等级的。如果鼻骨骨折导致了鼻中隔偏曲,鼻外观畸形,导致鼻腔堵塞,需要手术进行鼻骨复位,及时的进行鼻骨复位,一般不会对它功能和外观影响太大。如果患者受伤的原因是工伤事故导致,且影响患者功能的话,有可能评到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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