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2、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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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
遗赠的概念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特征是: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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