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手续,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针对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拆迁手续是: 1、将相关拆迁文件办理齐全; 2、确定房屋与其他附属物价值; 3、制定拆迁方案,并宣传、解读政策; 4、签定补偿协议,如未达成协议的,由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5、对裁决不服的,可申请复议或起诉; 6、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 7、申请强制拆迁。
拆迁补偿的程序是: 1、拆迁人申领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 3、做好拆迁相关的宣传与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如被征收人不申请复议、不起诉的又不搬迁的,政府可申请强制执行; 6、进行补偿,然后实施拆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