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已经上调伤残军人抚恤金,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1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4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9.1亿元,截至目前,共安排2013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02亿元。
针对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3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24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伤残军人的抚恤金标准为:第一,如果军人是一级残疾的,那么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7285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70550元,因病残疾的抚恤金为68240元。第二,如果军人是二级残疾的,因战残疾的抚恤金为65930元,因公残疾的抚恤金为62460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