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报销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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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住院生产费,会在出院的时候结账医保实时结算; 2、门诊产检费,实行实报实销,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 3、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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