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3)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 (2)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 (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4)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5)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6)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7)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增加1年,对同一妇女强奸增加一次,刑期增加6个月。 重处规定 (1)奸淫13至14周岁幼女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 (2)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 (3)强奸妇女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从重5%;致人轻伤的,从重10%;致人重伤的,从重15%。
针对强奸判几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