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证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针对恶意透支信用卡多少钱会构成诈骗罪,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恶意透支超过5万元即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恶意透支信用卡是《刑法》规定的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的情形之一。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通常以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作为认定“恶意透支”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的“数额较大”。因此,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超过五万元的,即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金额超过一万元的,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但是如果透支一到十万元以内,在公安机关立案前透支款息已全部还清,并且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予追责。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