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 一、人格权纠纷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3)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4)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5)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6)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7)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根据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于2007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法发〔2000〕26号)同时废止。
针对新民事案件规定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确认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抚养权的确定原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抚养费的确定:应当包括保证被收养人正常生活所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3、已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