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派出所未错误登记,则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显示“未婚”。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三条公民申请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除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应当提交以下相应材料:(一)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二)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及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三)在香港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四)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五)在台湾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六)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结婚证》。
针对户口本显示未婚还是已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应以本人在民政局的登记记载(档)案为准,并不是以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为准;当事人结婚后,在婚迁户口的前提下,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在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时,更新该信息。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