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增值税优惠政策:
2017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2017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所得额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时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优惠政策:
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