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抄税时间的规定:1、企业应在法定的申报期内提前2天办理抄报税手续。同时应注意在办理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2、无论上月是否购买或开具税控发票,企业都必须在抄报税期内执行“抄税”操作,并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否则企业下月将无法开具税控发票。3、不到系统规定的抄税时间不得进行抄税操作,否则将影响企业开具税控发票。4、每月1日零时,系统将自动进行结帐,无论企业是否进行抄税,每月1日后开具的税控发票都将自动记录在下一个月。故企业当月作废的税控发票应及时在系统内执行“发票作废”,系统一旦结帐,企业将无法再将上月开具的税控发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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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作废的发票当月不要交税。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的,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作废的发票当月不需要交税。当月的发票退回来后,可以直接作废,不用纳税;过月的发票如果退回来,而且已经申报纳税,可以申请开红票冲减当月纳税额。开红票税务局有一套资料需要填写,同时经税务机关同意,具体手续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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