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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离婚时基于夫妻感情破裂的基础上,夫妻双方作出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的决定,感情破裂是离婚的必要条件,其二,哺乳期、怀孕、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除非女方自愿,可以协议离婚,但是若是男方起诉至法院,法院是不予受理的。第三,结婚的彩礼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作出的婚前赠与行为,是不能要求返还的,最多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配。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这一笔彩礼作出协商处理沟通。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使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女方也可以不退:1、已经登记结婚且同居生活;2、没办结婚登记且已同居生活时间较长,一般两年以上;3、没办结婚手续而同居生活,且已生育子女;4、没办结婚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收的彩礼确已用在共同生活中;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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