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执行条件: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针对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有什么依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为由行政机关批准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决定;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行政机关已经合理地催告当事人履行其义务的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