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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工作时间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

2022-03-18 16: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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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8 回复

专业分析:

一、工伤赔偿时间界定工伤赔偿最长在一年以内必须提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赔偿的标准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赔偿时间:1、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60日内下达。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进行申请的最后期限。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享受的。3、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按月支付。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现在大家对工伤赔偿时间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工伤赔偿最长在一年以内必须提出。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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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等等。 工伤赔偿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0级工伤的赔偿是: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院伙食补助费等于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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