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姨妈的房子未经你姨妈同意,你姨父的儿子就将房子卖了。你姨妈可以起诉房管局要求撤销发给第三人的房产证,理由是你姨妈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未亲自办理过户手续,他们的过户手续肯定有问题。这样的案例很多,打赢官司没问题。第二,你说的你姨父准备留给他儿子的房子是你姨父的个人财产还是和你姨妈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其个人财产,你姨父完全可以留遗嘱将房子留给他儿子一人继承,否则按法定继承,你姨妈作为配偶是有份额的。如果这房子是你姨父和姨妈的共同财产,你姨父只能将他的份额(1/2)留给他的儿子。
针对我说房子归我所有,却没有经过我姨妈同意,就将其儿子卖给他儿子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你和亲姨儿子的女儿是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我国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妻。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表兄妹之间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法律上房子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谁,但是若能提供房子房款都是由你支付,可以追回部分房款。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由母亲名下过户至你名下,也可以由母亲立遗嘱,在母亲百年后通过继承方式过户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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