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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2022-04-11 19: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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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11 回复

专业分析:

公司无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拒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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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维权方式是: 1.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2.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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