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事故是发生在江苏-南京吗?有没有报警?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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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承担的责任,根据具体的受伤害情况进行赔偿项目的确定。 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如下: 1、一般伤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2、致人伤残的,除了第一项还需要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鉴定费等。 3、致人死亡的,除了第一项还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当事人有购买相关保险的,可以在赔偿之后想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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