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一种,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和财产权,而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具体可分为:一般伤害的赔偿、致人残疾的赔偿、致人死亡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被撞伤应当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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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罪的特点是:侵犯的对象是交通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客观上表现为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和非交通运输的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过失和过于自信。
交通事故交通费赔偿要点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及相关的支出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对其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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