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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伤情鉴定流程是: 1.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其提出鉴定要求。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2.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对仅有体表损伤的鉴定,法医一般会当即出具鉴定结果;对于有内伤的伤者,法医会要求伤者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以确定内伤情况,进行鉴定。 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一般损伤三天以内出具,特殊或者复杂损伤七天以内出具。 4.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公安机关自行到法医处领取,领取后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一般公安机关只会会采纳公检法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对于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伤情鉴定复议,这是由是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只能复议一次。
对第二次伤情鉴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其中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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