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走私国家物品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2022-03-01 16:25:09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1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26法释〔2000〕30号)第十条第二款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及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七十五万元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展开更多

针对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走私国家物品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胡文学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偷逃税额较大的,或一年内被实行两次行政处罚后又犯新罪的,会被判法院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偷逃税额巨大的,会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税额特别巨大的,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触犯走私货物、物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偷逃税额较大的,或一年内被实行两次行政处罚后又犯新罪的,会被判法院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偷逃税额巨大的,会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税额特别巨大的,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