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 1、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的,需其他股东的同意权。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3、股东会决议不是取得股东同意的唯一方式。 4、公司章程的优先适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