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发商延期交房必须要告知业主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开发商交房时业主必须交的费用为物业费。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开发商交房延期业主应当履行催告义务,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且不能给出正当理由的,业主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