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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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加工厂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工商注册登记申请,并出具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等相关材料,由工商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工商机关会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放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在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后10日内工商登记机关会向申请人发放营业执照。
个人经营加工厂需要办理执照,需到工商局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准备好身份证和房产证。 2、到工商局登记的窗口办理填表申请手续,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核准。 3、拿到核准的通知书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评价书。 4、拿到环评证明就回去工商填表申请登记。 5、材料给工商局审查合格后等通知去领取执照。 6、领取后去质监局办理生产许可证。 7、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即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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