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规定,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如下: (一)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针对工伤保险赔偿按照哪些标准赔,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保险赔偿是按下列标准赔偿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职工发生工伤的,经过鉴定之后,可以根据伤残等级领取补偿金。不同等级可以领取的补偿金标准不同,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