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冒用他人身份证打官司会被怎样处理

2022-12-19 18:12:42
推荐答案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19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对冒用他人身份证作过司法解释。但《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对冒用身份证打行为作出详细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展开更多

针对冒用他人身份证打官司会被怎样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冒用他人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每一个人只能拥有、使用唯一的一个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一般会判1-6个月的拘役或者3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管制。根据法律规定,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案例】2011年,李某因劳动合同到期,从新加坡返回国内,但尚有工资未能结清,欲至新加坡索要工资,后发现其身份证无法办理至新加坡签证。2013年某日,李某得知肖某某户口空挂,且长期失联,遂起冒用念头,欲冒用肖某某身份办理签证。2013年8月28日,李某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肖某某身份证件及户口本。之后,使用该身份证办理护照往返新加坡1次。2014年7月至2019年7月间,李某使用骗领的“肖某某”身份证乘坐铁路交通工具31次、网吧上网登记23次、旅馆住宿登记63次、接受民警盘查2次。2019年7月,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李某与“肖某某”系重复户口,于2019年7月8日通知李某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并办理注销重复户口手续,李某接受询问时主动交代其多次使用“肖某某”身份证的事实。【判决】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多次使用骗领的身份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被告人李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视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及监管条件,对其可适用缓刑。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判决李某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