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法律上的夫妻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虽然长期分居,但仍可以认定双方取得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夫妻长期分居,在实践中分割离婚财产时,可以认为分别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属于对方,而不是按照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将离婚双方平分。离婚双方虽然长期分居,各自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如果财产分割后双方财产存在较大差距,将根据差距给予补偿。具体赔偿金额将视实际情况而定,但对分割决定不满意并自行获得较多财产的,建议必要时找专业律师介入。
夫妻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分割协议,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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