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一辆电瓶车价值2500元,已经涉嫌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针对偷盗电动车初犯怎么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常见的电瓶车价值在1000至2500之间,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若电瓶车实际价格不到1000元,又不是多次盗窃或入室盗窃等情形,有可能只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般来说,盗取价值1000元以上的公私财物就会构成犯罪。但是因为中国各省、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对于盗窃罪的处罚程度也不同。
行为人初次偷电动车但是尚不构成盗窃罪的,不会被判刑,公安机关只会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行为人初次偷电动车就构成盗窃罪的,则法院可以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