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针对债务人不还债权人还可以再起诉要回欠条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债务人欠钱不还,起诉流程如下: 1、撰写民事起诉状,准备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 2、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的起诉:首先,债权人可以带着起诉书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其次债权人应当搜集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和债务人有履行偿还能力但一直不履行的证据。在债权人起诉之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