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的标准为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60000元;(三)申请家庭资产总额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家庭低于36万元,4人户家庭低于45万元,5人户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四)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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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这类房屋上市交易不受是否满五年限制,其契税、个税、增值税与商品房一致,但购买北京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需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北京市二类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条件为:申请人必须取得三年的市区户籍,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单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必须要年满三十周岁。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总资产净值都要符合规定标准。具体的标准是按照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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