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针对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调整新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我国法律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但是像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比如,高温,繁重体力活,以及身体有伤残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如下:男六十岁以上,女干部五十五岁,女职工五十岁;因病致残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劳动鉴定程序认定的,其退休年龄男性五十周岁以上,女性四十五周岁以上;从事高空特别重体力劳动十年,井下高温作业九年或者其他有害健康工作八年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