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是不能再以父(母)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的; 2、当事人离婚后,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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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女方户口需要从男方户口所在地迁回娘家的,主要流程有: 1、由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2、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3、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4、经过转入地的公安局审核批准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回娘家的流程: 1、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一般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的户主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2、到迁出的派出所开具迁移证,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准迁证; 3、最后需要拿着迁移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进行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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